液動下開式堰門 投標報價應包括國家規(guī)定的增值稅稅金,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(guī)定外, 增值稅稅金按一般 計稅方法計算。投標人應按第六章 “投標文件格式 "的要求在投標函中進行報價并填寫分項報價表。
3.2.2 投標人應充分了解該項目的總體情況以及影響投標報價的其他要素。
3.2.3 投標報價為各分項報價金額之和, 投標報價與分項報價的合價不一致的,應以各分項合價累計 數(shù)為準,修正投標報價; 如分項報價中存在缺漏項,則視為缺漏項價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項報價之中。投標 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修改投標函中的投標報價總額,應同時修改投標文件 “分項報價表 "中的相應報價。 此修改須符合本章第 4.3 款的有關要求。
3.2.4 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的,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投標限價,最高投標限價在投標 人須知前附表中載明。
3.2.5 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。
3.3 液動下開式堰門
3.3.1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(guī)定外,投標有效期為 90 天。
3.3.2 在投標有效期內(nèi),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,應承擔招標文件和法律規(guī)定的責任。
3.3.3 出現(xiàn)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, 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。投標人 應予以書面答復,同意延長的,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,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; 投標人拒絕延長的,其投標失效,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及以現(xiàn)金或者支票形式遞交的投標保證 金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。
3.4 投標擔保 液動下開式堰門
3.4.1 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, 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(guī)定遞交投標擔保。
3.4.2 投標人不按本章第 3.4.1 項要求提交投標擔保的, 其投標文件無效。
3.4.3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 5 日內(nèi),向未中標的投標人和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。退還方式見投標 人須知前附表。
3.4.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:
①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(nèi)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;
②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;